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

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 连载中

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

主角:天子 分类:惊悚 作者:朔云边月 来源:栀子欢 时间:2022-10-26 12:09:01

新书《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》作者朔云边月,这是一本恐怖类型的小说,书里故事写的真的精彩,很有趣,很有韵味,作者描写细腻,文笔成熟,内容丰富多彩,想象合理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自古以来,当皇帝的人总要有些不寻常的地方。不是投胎到了娘娘肚子里,就是有斩蛇吞日的灵异经历。凤翎能做女帝,原因只有一个——她是个全帝国出了名的傻瓜加吃货。人怕出名猪怕壮,“令人捉急...

...

章节试读:

    凤骅走了。 他不知道房梁之,另有一人将他母子二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,凤翎却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为何要放那小耗子进来?”

    天子冷冷一声问。梁臣子方跃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好玩嘛。”

    见他穿了华服,一双星目却贼溜溜没有威仪。笑容满面,不但不忧,反而十分兴奋。凤翎心头更生一股闲气。

    “你何以这样开心?”

    “我为何要不开心呢?”

    “敢问爱卿,贵庚几何?”

    “区区不才,三十有六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有六,为老不尊。”

    听见天子奚落,“贵客”摸摸裹在劲装里的肚子,辩解道:“确实已经稳重了不少。年纪一大,不知怎么,鼓起来下不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鸡鸣狗盗,你到还乐在其。”

    “狗?那啄凤的飞鸿说的大概是我,可那吞日的天狗么……”看见天子杀人一般的眼睛,臣子识相地转手一指自己的鼻尖,“当然还是我。”

    天子扶额。

    凤翎不明白,自己为什么是做不到彻彻底底把这个人的胡话当做放屁。

    灯火跳动间,君臣二人这般模样,简直荒唐如梦。

    摄政王,贼匹夫,蟒袍无踪玄衫在,周身权势如云散。圣天子,丑婆娘,簪花委地凤袍乱,何有半点威严留?

    凤翎轻叹,不知是斥他还是自己:“人老了,该服,少作怪。难道你我还是可以年少轻狂的人吗?”

    鸿摄政却不以为然地笑起来。

    天子剜他一眼。那表情似乎在说:你脑袋坏了吗?这有什么可笑的?

    鸿昭歪歪脑袋,笑得更贼。

    “算不是。那你为何还容我进来了?”

    他问得半真半假,天子心微悸,却不想理会,只冷冷说自己的话。

    “摄政王,按礼制,演礼观星,连头带尾是三刻的功夫,你已在观星阁里耗了一刻。”她话未说完,却见臣子抬脚转身要走,“你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耶?”他扭头,一脸无辜,“去外头演礼,重新爬一遍台阶啊。”

    如果是在年少时,听见他这句抱怨,天子的茶碗大概会及时往他的面门飞来。可是此刻,凤翎觉得自己应该忍住,她把手里的茶碗稳稳放到了案。

    “你故意放那小崽子进来,为了演这一出热闹?”

    “什么热闹?”

    “你想让我知道,事情有多可怕,儿子……已经被教坏了。”

    她走近了,咬牙切齿,不知是在恨谁。

    “坏了吗?”鸿昭剑眉微挑,“不是变成了忧国忧民的圣贤了吗?如陛下所愿……”

    他的话还没有说完,已经被扑来的天子掐住了脖子。

    摄政王似乎被吓到了,脚下一软,四仰八叉毫无防备地躺倒在地,一脸无奈地看着被带下来骑在他身的女帝。

    凤翎确实被吓了一跳,她在努力找回了威仪后,依旧擒拿住了他的脖子。

    “八年前,云梦乡里你算赢了。八年后,明德山你又算赢了。鸿耀之,你知道,我最讨厌的事是什么?你总是能赢的,你算得为什么这么准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算准了什么?”

    是啊。

    他算准了什么?

    凤翎咬牙看着底下这双与她纠缠了半生的眼睛,暗自发问。

    这眼睛看起来又火热又干净,从初见到现在,仿佛能够看穿每一个人的心思。

    自她登基以来,在一场又一场的角逐里,他没有积极有为地谋划过任何事,只是在关键的地方四两拨千斤似地点一下,事情总会如他所料地那样呈现到她眼前。

    今夜,和过往的十几年一样。

    只一个小小的谢琦,只一件小小的意外,把明德山每一副心肠里的阴谋诡计照得清清楚楚,让她明明白白知道了自己所处局面的尴尬。

    让她第一次觉得,想要……杀掉荀朗。

    “陛下,臣根本不知道你在想什么……臣也不敢揣测圣意。陛下的心思神机莫测令臣目眩……”他的话被她掐紧的手指截住了。

    “我讨厌被你们掐着脖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?我……还有谁?”他微笑着抚摸着她的腰身,“陛下,现在是你掐着臣的脖子。已经掐住了,终于掐住了……随时随地都可以掐断。掐死我,也掐死他。”

    天子的手一颤,脸色瞬间惨白。

    “还是舍不得?”鸿昭笑得越发温柔,“凤翎……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是什么?我喜欢你,因为你会姑息养奸,因为你会偏袒纵容,因为……你蠢,归根到底你是一个脑袋不清的傻妞。你会真心在乎走进你心里的人。这,真是太可爱了。可惜他,没有珍惜。”

    这一回,天子的脸色已经不只是惨白了。她努力压抑着几乎要涌眼眶的东西,死死抓着手底下的权奸。

    “傻妞。”

    “放肆,不许叫……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把它拧下来。死人头唤的,也还是傻妞。”他的声音仿佛有魔力,“傻妞,你的手……在发抖。”

    终于,她眼眶里的东西滴落到了他的脸。

    是眼泪,整整八年,他都未曾见识过的,傻妞的眼泪。

    “你难道……聪明吗?”她狠狠瞪着他,声音又凶又哑,“去北边?为什么现在要去北边?北边乱成什么样你不知道吗?反正没有乱进来,你不去,又能怎样?你是再提着灯到宫门外跪一夜,我的旨意还是一样——不放。”

    “你都记起来了?”他笑笑去擦她脸的泪,“你的宝座……稳了,咱们的儿大了。我应该实现我那天的承诺……”

    “放屁!”

    听见她这样骂。鸿昭知道,她是真的记起来了。

    很久以前,在她与鸿煦大婚的那天晚,他曾问过她,要不要自己战死。

    她说不要他死,只是因为自己的宝座并没有坐稳。

    他听懂了,所以收服了慕容蚩尤,回来了。回来做了摄政王,回来占有了她,也回来帮着她一点点吃掉自己和荀朗,坐稳了她的宝座。

    “你哭什么?”他坐起身,抚着她被泪水冲花的脸,“你还是不要我和那些蓝眼睛的野蛮人一起战死么?可是现在,那个宴席的所有人,都已经敬畏你了。他们要你收养女儿,因为你已经是凤家毋庸置疑的家主。收蚩尤、诛天狐、除夏玄、还有龙门堡那一劫……该死的大都死了。天下财权虽在他的手里,他却不知道自己,在你的手里。”

    看见凤翎惊异的眼,他笑得越发狡黠:“干什么?装什么可怜?你的秀衣使有多吓人,东南那边装模作样打着他旗号搞起来的青帝道铺得有多开?大到官员调动,小到他晚睡哪个侍妾,咳嗽了几声,第二天都会立刻被呈报吧?”

    凤翎已经忘记流泪了,傻愣愣看着一脸干净却说着她的黑账的鸿昭。

    “再看治武功。陈凌政绩非凡,新法已然深入人心。军至少一半是你的嫡系。崖州本部的那些势力,本是顶着忠臣的名头发展起来的,反你,是打脸,自然不敢擅动。河东世家和新兴世族咬得很死,恨我的,恨他的,都有,独独都把你看成了可以攀登的天梯,爱之重之。算下来……也只有雍州的秦骏达,做得太大,有些麻烦。不过也不用怕,他能做大还是仗着你的声威。那道锄奸的血诏……”凤翎已经听出了好几身冷汗,可是鸿昭仍是这样从容,“血诏是你亲手写的,锄奸的名头想得很好。借着锄我,不知不觉地做大他,才好像现在这样,在清流内部,制衡荀朗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是什么时候知道的?”

    “你下诏让他离京的第二天。”他笑眯眯看着凤翎惊骇的眼,“你说了。我们老是掐着你的脖子。所以,这天台宫里怎么可能只有一家?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……你知道我要……”

    鸿昭不顾她的喃喃,继续道:“儿子的病根没有大碍了吧?算日子,养得也该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全知道?”

    他捧起她的脸,轻轻一吻道:“要不,我为何会容自己的儿子在别人家里养了八年?你当我是死人么?”

    突然,他直起身,将她扶正坐好,自己则坐到她对面,一脸严正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陛下,现在,臣已将自己所知的一切全都呈报了。陛下以为,知道了这一切,臣还能继续活下去吗?”

    他摊开手,又一次绽开了傻子一样的灿烂笑容。

    “好大喜功,执意远征,死在北边,是我最好的归宿。”

    凤翎怔怔望着他手里东西,那是一对明月珰。

    天台宫故地重逢,他执意从她耳夺取了这对耳坠。

    丹穴山初会**,他说自己已经等了十年;

    甘泉城白龙鱼服,他和她经历了最莽撞的青葱记忆;

    素水河死里逃生,他为救她独闯敌营,杀出一条血路;

    乾元山平叛收地,他与她狼狈为奸,配合默契;

    湖畔居相约归隐,他与她做了场最美的梦;

    龙门堡参商两别,他在万军从绝望地呼喊她;

    云梦乡盲目相欢,他甘心做一匹战马,供她任性驰骋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原来,他们共同经历过的每一件事都不可能被轻易忘记。

    原来,她爱他,从来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凤翎侧过脸,示意他替自己戴。

    “你还不用死。我要你陪我。你是我的男宠。还挺好玩的。”

    鸿昭小心地替婆娘打扮:“放心。澜苑的小崽子们也能伺候得很好。少年自有好处。你不用管自己是不是为老不尊。你给了他们富贵,他们该好好伺候你。这不亏心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她抓住他的手,瞪着他,憋红了脸,默了半晌,方低声道,“我再不和你好了。不是因为不喜欢,也不是因为被儿子发现了。是因为……因为我……又有了……我也不知道怎么会……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这一回,鸿昭确实吃了一惊,他贴近凤翎的唇又听她重复了一遍“又有了”三字。

    顿时,摄政王把之前悲壮的表情全都忘记了,像个二傻子一样,一会儿捂脸,一会儿捶地,趴在地咯咯咯地笑。

    “又有了?”他凑近了天子,一脸猥琐和兴奋,“老蚌生珠了!?”

    “你会说人话吗?”

    凤翎觉得有点后悔了,刚才一定是场幻觉,自己并不会爱这么一个东西的……

    “不对。”鸿昭突然发现了问题,“那你为啥骗咱儿子?”

    “你看他那个样子,不骗,能不闹么?”

    “那这以后知道了,他不得气死?”

    “再说吧。你又笑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想到,还有人,也会气死的。”

    凤翎忖了忖,大概明白了他说的是谁,她咬咬牙,轻叹一声道:“管他呢。气死拉到吧。你干什……”

    摄政王听见这话,立刻熊抱起她,直把凤翎吓得愣了神。

    “我忍了整整八年,可算等到你这句话了。娘子。龙门堡大意失妻,反攻何其艰难?直到今日,诛心剥皮方才功德圆满,从他把主意打到我儿头时,我知道,我确实是……赢了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……你从那时候,都计划好的?你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奸贼?”他笑得得意,“我当然是奸贼。哪有天子成年,我却还摄政的道理?你当初和他设计,封我这个虚名的时候,我已经注定是个奸贼了吧?所以我,必须死……”

    他将凤翎的耳朵贴到了自己的大嘴,开始了新一轮的嘀嘀咕咕……

    正始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号。

    咬春宴才结束,“海陵世子”因为冲撞天子,被褫夺爵位,驱赶离宫,发回甘泉原籍由龙潭诏狱羁押。

    贤相率百官请问:“为何要流放海陵世子?”

    天子却瞪着他,笑嘻嘻,答非所问:“爱卿难道没有长治久安,绵延百年千年的妙策吗?”

    荀朗有些不明白,且让他不明白吧,按照史书的记载,他还将为此郁闷很长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正始年,四海升平,天下无事,独有北方境外犹有异动。摄政王好大喜功,自贬为大将军,由信王慕容彻为副将跟随,他们领着景朝的远征军向茫茫漠北进发。

    鸿昭骑在马想起往事,微微发笑。

    “小四,谢谢你。若没有你当年把他跟你在明德山的那次密谈透给我。我是不能这样沉住气,等到火候的。”

    慕容彻一愣,笑道:“东皇已经多年不曾这样唤过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东皇?”鸿昭大笑,“你忘了,我已不是摄政王了。摄政王被天子扑倒了。”

    “扑倒?”

    “是啊,扑倒。为了老婆儿子,得扑倒,你不也一样吗?”

    慕容脸色微红,不好意思地笑起来。

    大将军鸿昭笑得仍是如同一个少年,宦海沉浮,兜兜转转十多年。当他重新变回大将军时,自己也没有预料到,惨烈非常,历时数年,最终却改变了景朝历史的正始北征在他与慕容的笑容开始了。

    故事结束了,故事也才开始。

    无论未来怎样,他会记得,出征那天,妻子问他:“你确信,可以骗过众人,死在外面,找到退路,然后回来找我吗?这个计划有多复杂你想过吗?你要让我等多久?五年?十年?你确信可以完成?”

    他笑。

    “你猜。”

    凤翎怒了,冲他得意洋洋的胸膛狠揍了一拳。

    “去你爹的。我不猜。只许成功,不准失败。我是女帝,这是皇命。”

    (全书完)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(以下是后记)

    当鸿昭策马北去,扬起一路风尘时,这个故事画下了句号。

    如果还有陪伴着我一路行来的书友,那么,感谢各位,前方还有风景无限,但是旅程已经到站了,即使不是终点站。

    也许你会说,这个故事好像没有讲完。

    鸿昭走了。其他人呢?他有没有找到可以携妻带子共“寄余生”的地方?

    后来呢?

    这是我们听故事时常会问的问题。

    王子离开了,他的远征从未停止。而公主呢,她老成了恶毒女王,依然守在城堡里……

    “后来”当然是有的,因为日子要过,路还长。可是《扑倒摄政王》的故事真的已经讲完了。因为摄政王被“扑倒”了啊。

    不止一次有人质疑我的书名。这是“种田”吗?

    其实我不大能理解“种田”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最初,我以为所谓“种田”是在人生的版图开疆拓土,种树开花,所以凤翎是那样去做的。

    所以“种田”失败了,那她至少要把“扑倒”做好。

    摄政王是用来“扑倒”的,自从鸿昭得了这个虚名,准备好了被“扑倒”的那一天。因为他,才是故事的主角。

    尽管凤翎是贯穿全的女帝,尽管荀朗在故事的前半段活像个忧郁的哈姆雷特。(好吧,他抑郁症,一直挺忧郁的……)。

    但是故事的主角其实一直是鸿昭。我在写这个人物的时候是充满热爱的。

    在女频写一个以男人为主角的故事确实是有点找死了。所以扑街也不太怪。幸而这一次我是把“扑街”做满了全书,可谓全始全终。

    那么,这个主角到底做了什么?照主角光环来看,他不是应该“夺得皇权已成仙”了吗?

    可是他在故事里折腾了十多年,最终却什么也没做成,还是做回了一个好勇斗狠的武夫……

    家母劝我不要做“无用功”时,常会训我“知道把石头往山搬”。

    希腊神话里有位巨人,名唤希绪弗斯,他遭受诅咒,每天干的活是把石头往山搬,然后任由它滚落,第二天继续再搬,如此循环往复,无休无止。

    鸿昭也像是这个希绪弗斯。

    他明白自己和所有人的人生一样,都不过是一场向着死亡的,没有意义的旅行,旅途背到身的一切,最终都会在终点卸下。

    得到是失去的开始。

    所以,他这个希绪弗斯并不觉得悲伤,反而是做得是很欢快,很通透的。

    鸿昭的另一个原型是和风车打仗的堂吉诃德。

    堂吉诃德是个傻子,鸿昭也是。

    他喜欢叫凤翎“傻妞”,是因为在凤翎的身,他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傻气。这是他们和聪明人,和荀朗最根本的区别,大概也是两人的感情基础吧。

    鸿、凤二人的傻还升不到什么理想主义的高度,不过是在这个不怎么干净的故事世界里还保留了一点赤子之心。

    所谓出走半生,归来少年,大概是这个意思吧。

    当鸿耀之留下无限牵挂和一屁股烂账策马北去的时候,那个人过年犹如愣头青一般的背影确实是我喜欢的。

    续集吗?

    当然会有的。在不远的将来。

    毕竟人生长路还没有走完。

    摄政王虽然被扑倒了,鸿昭和凤翎还要继续活下去。何况还有一众人物还要********地继续推动各自的命运巨石呢。

    不过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……

    写作这个故事历时数年,篇幅长达八十万。数百个夜晚熬夜敲字,不曾沥血,但也呕心,尽管后来被迫入v,本人却没有收入半毛钱,连当初签约的银行卡都不知掉到哪里去了。

    从某种程度来看,我大概也是个搬巨石的“希绪弗斯”吧。

    与有情人,做快乐事,别问是劫是缘。

    感谢您的阅读与陪伴。

    但愿有缘,期待再见。

相关内容推荐:

奶瓶都给你

编辑奶瓶都给你点评:

《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》内容非常棒,本书层次鲜明,情节感强,容易使读者理解,喜欢!加油,希望可以更加努力!,连载中类小说中,当之无愧的顶峰之作,还是很有自己的思想、格局的,朔云边月的水平还是值得肯定,真的可以,一直在追,真心推荐……真心啊~呵呵→_→

网友评论

发表评论

猜你喜欢

  1. 奇幻
  2. 职场
  3. 耽美
  4. 言情
  5. 专题

最新惊悚小说推荐

当前位置 : 首页 > 惊悚 > 女帝种田:扑倒摄政王